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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又能决定什么呢,被发疯的父亲强奸,他不是没有挣扎,没有反抗,可换来的只是几乎要将他扇晕过去的巴掌和一拳接一拳的击打。
挨打好痛,相比之下被插一插屁股,倒也能忍。
而且每次父亲弄完他后都会给他买一包彩虹糖,那是他为数不多感受到父亲关爱的时刻。
没人教他什么叫伦理道德,也没人管这住着疯子的房子里发出的动静,他就这么承受着,还以为是寻常的事情。
直到真的被连盛嫌弃,他才发现自己跟个物件儿一样,用过的就不值钱了。
他当只有像他妈那样以卖淫为生的人才会被称为婊子,原来在连盛看来,自己被人用过,就也算了。但无所谓,世俗的判断依据对他来说屁都不是,连盛的话才是天理。
现在的程闻雨已经把连盛当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,他上课时脑子里想的是他,作业本上画的是他,睡之前念的也是他,每天盼着的就是放学,周末,能见到连盛。
可连盛的身边还跟着个梁乐,做不到让连盛更喜欢自己,那如果梁乐可以消失,也许也是个获得更多关注不错的办法。
可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快就暴露。
回到家的程闻雨径直被连盛拉到了厨房,指着他藏在洗手台下的小盆,和里面的杯子问,“所有的餐具都放洗碗机,怎么就偏偏梁乐的杯子你用水泡,用手洗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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